近期,我局陆续收到部分群众信访反映“田东县以林木采伐设计量,按10元/立方米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明确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履约保证金由广西芒乡红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田东县领创贸易有限公司收取。如向田东县内木材加工厂销售,履约完成后不计利息退还该保证金;如对田东县境外的木材加工厂销售,则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情况。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引起当地广大森林经营者的不满和社会舆论的关注。对田东县擅自增设林木采伐履约保证金违反《行政许可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广西林木采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请贵市高度重视,成立调查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督促田东县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全面整顿林木采伐行政审批的行风管理,立行立改,追责问责,消除影响,于2022年7月29日前向我局通报有关整改情况。我局将视田东县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开展实地核查,并将核查情况报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督查室。
《函》来源于网络
对于此事的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