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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五个落实到位”推进国有林场改革

  9月25日,记者从全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暨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区将以“五个落实到位”,确保按时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

  定性定编定经费落实到位。我区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批复或备案的改革实施方案落实到位,加快印发“三定方案”。功能性质要明确到林场,事业编制要落实到林场,财政预算要落实到林场。

  职工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妥善安置富余职工;未能入编的富余职工要通过转岗分流、离岗退养、购买服务、另安排就业、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安置。国有林场要依法依规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林场职工按政策全部办理参保手续,实现应保尽保。

  政事、事企分开落实到位。将国有林场现有的学校、医院和代管村屯等办社会职能全部剥离,移交当地管理。改革后定性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国有林场场办企业要实行独立法人运作,按现代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林场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

  森林资源培育保护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机制,依法规范收回出租国有林地经营权,依法规范收回被侵占国有林地。

  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到位。各市县要按属地管理原则把包括自治区直属林场在内的国有林场纳入本地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分年度安排具体项目;统筹安排国有林场路网、电网等改造升级;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和金融支持。

  此外,针对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我区要求林权证发放到农户比例未达到70%的县(市、区),要组织以提高林权证发放到农户的比例为重点,逐乡逐村分年度抓好实施;林权证发放到农户比例超过70%的县(市、区),要以林权证纠错和林权档案完善为重点,建立健全差错林权证纠错申请、受理、办理及撤销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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