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重点支持了区域内中心城市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帮助完善城市功能,打造城市特色,累计投放贷款86.52亿元。
二是大力支持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等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与对外通道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支持了北部湾经济区铁路项目、北部湾经济区高速公路网项目建设,累计投放贷款178.97亿元。支持防城港、钦州港、北海港等环北部湾港口群现代化建设,累计投放贷款54.97亿元。支持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配套园区等产业园区建设,累计投放贷款3.06亿元。
三是支持广西集群产业及特色产业,推动中国—东盟开放合作金融服务一体化建设。支持广西糖业循环经济发展,累计投放贷款170.72亿元。为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在广西境内涉足小水电领域开发提供贷款支持160.18亿元。提高了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分行及辖属分支机构的小企业经营机构类别,8年来累计向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投放小企业贷款共计373.55亿元,年均增幅5%。
此外,工行广西分行积极响应北部湾经济区金融服务同城化政策,自2014年4月1日起,按照同城收费一致性原则,将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为同一服务区域,取消一切以异地为依据而设立实施的差异化收费项目。2015年7月起,又将银行服务收费同城化由北部湾经济区四市扩展到沿边金改试验区六市。据不完全统计,自实现金融服务同城化以来,该行每年让利客户金额达8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