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12月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经人发展加入传销“善心汇”组织,成为善心汇会员。在尝到了一点甜头后,其主要通过“善心汇”相关网络平台,积极对外发展下线会员。其以高额收益为诱饵,引诱参加者花钱购买“善种子”激活网络账号获得加入资格,继续发展其他人参加,骗取大量人员的财产。经了解,张某某以亲戚为直接发展对象,亲自发展下线30多个。
截至案发前,张某某创建的账户共发展下级网络12层,5029个会员账户,其账户共完成27次赠与,累计296000元,18次受助,累计447400元,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的巨大威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在网络日益发达的今天,广大群众要提高财产安全防范意识,尤其要预防掉进网络中的传销陷阱。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幻手法伪装,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织层级团队计酬”等色彩,就要提高警惕,不要被高利蒙蔽了双眼,以致血本无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