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初步统计,截至2022年2月28日,按前30天平均耗煤量测算,全区煤电存煤总可用天数为39天,供煤、存煤情况大为改善,自2021年10月中旬以来,全区未发生拉闸限电等影响民生用电情况。
下一步,自治区财政厅将配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行业主管部门继续做好煤炭保供各项工作,着力加强能源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和煤炭储备能力,提升煤炭供给质量与供给弹性,推动煤炭供应保障更加高效安全可控,努力构建全区调节、企业所有、市场运作、政府补助、规模适当、能力匹配、布局科学、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煤炭储备体系,不断提高我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