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谋划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自治区党委、政府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改革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等中心重点工作,先后召开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以及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等,从坚持科学立法、推进严格执法、促进公正司法等方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区作出重要部署。自治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统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自治区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法治广西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事项,专题听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高级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完善支撑条件等方面对推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全面部署;自治区主席多次主持召开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强调工作落细落实,不断向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关规划、纲要精神,结合实际出台《法治广西建设规划(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各级各部门对标纲要和实施方案精神、要求,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广西、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点任务、优先事项推进落实,突出有力工作抓手、明确重点工作事项、强化保障措施,细化推动落实的时间表、路线图,力争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重要成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二、严格决策程序,深入推进决策科学化规范化
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依法履行法定程序,及时修订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范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的决策调研、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要环节,专门印发有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的机制建设文件。有效实施民法典,将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标尺,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特别是依法行政决策能力明显提高。作出重大决策前认真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建议,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专家的意见,特别是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全区聘请2937名政府法律顾问参与立法项目188件,参与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841份,参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3.6万件,同比分别增加18.2%、26.2%、22.6%、86.9%,有力提升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三、推进科学立法,有力保障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聚焦广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关键领域,以及广西作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沿海沿边地区的特色优势开展立法工作,全年完成乡村振兴、投资环境改善、民族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51件,其中自治县单行条例5件。做好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充分发挥全区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认真征求和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严把立法的立项、起草、调研、审查“四关”,确保立法工作高质量开展。修订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组织专门职能部门对以自治区党委、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569份,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21份,办理自治区政府法律事务535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统筹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共清理地方性法规317件、政府规章2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5425件,确认修改39件、废止228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动态调整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88项,集中调整设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权责事项总数由6.4万项减少到4万项;编制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赋权负面清单115项,实现负面清单式放权。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分别向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百色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下放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11项、50项;推进53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修订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99%;持续开展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0个设区市将商务行政执法职能整合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系。全力提升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水平,依法依规制定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持续推动中国—东盟开放合作向服务RCEP和“一带一路”拓展,市场主体数量增长6.4%,建成中国—东盟(南宁)跨境电商产业园和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平台,实际利用外资增长25%。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指尖办”、“跨省通办”,220类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实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自治区、设区市两级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完成归并。
五、发挥监督合力,规范透明运行行政权力
全区各级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结。严格执行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458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量同比增长10.1%。充分发挥审计、统计等监督作用,依法全面实施审计监督,全年完成审计监督项目1534个,强化统计政务信息发布,加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监督。推进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完成与广西“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并开始运行使用。扎实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广西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有序高效推进整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六、依法应急处置和化解矛盾,切实提升治理体系能力
认真执行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政策,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征收、征用、救助、补偿制度,规范相关审批、实施程序和救济途径,出台加强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意见及配套实施方案,扎实提升政府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法治化水平。完善符合广西特点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加强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重点领域突发事件的依法应急处置措施,特别是根据新的疫情防控形势,在边境地区组织基层一线力量实施全覆盖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制度,有效强化边境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能力。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信访矛盾化解攻坚,信访办结率达99.8%。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分别提升至98.5%、92.8%。调解民间纠纷20.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3.8%。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万件、公证事项13.9万件、司法鉴定6.7万件、仲裁4.7万件。出台全区“八五”普法规划、广西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防疫法律知识等宣传活动,组织143.5万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加强法治人才建设,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升法治专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水平;通过举办培训班、引进涉外法治人才、加强与东盟国家的交流合作等,培养一批适应新时代广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治理的法治人才。
2022年,广西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广西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督察,切实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