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揭牌仪式。弋阳县检察院供图
运用“两个加法”。做实“派驻+会商”“沟通+引导”,推进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常态化,与公安机关在案件定性、证据收集、追赃挽损等方面形成合力,依法提前介入、引导取证236件,办理某职务侵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为被害人追回416700元损失及175公斤铜锭,最大力度追赃挽损。
夯实“三大基础”。强化信息互通,与公安机关互相通报退回补充侦查、批准逮捕等办案数据,实现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有机同步。促进工作互进,规范推进提前介入、繁简分流等工作,提升监督办案质效。开展同堂互学,定期分析研判办案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举办检警同堂培训2次,互派人员专题授课交流2次。
下一步,弋阳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县公安局的协作配合,以更高效的方式促进侦查监督与协作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规范化运行。(陈仕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