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国坚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
韩元利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蒙建敏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
黄耀革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拥军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蒋明红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职务;
章远新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何龙群(女)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邱祖强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柳德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成善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
胡 焯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黄 洲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刘宏武为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莫 桦为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唐咸仅为自治区教育厅厅长;
曹坤华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厅长;
何朝建为自治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
朱学庆为自治区民政厅厅长;
林金文为自治区司法厅厅长;
关 礼为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李宁波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建军为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
檀庆瑞为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周家斌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陈鸿起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杨 焱为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刘 俊为自治区农业厅厅长;
黄显阳为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蒋连生为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张 虹(女)为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廖品琥为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眭国华(女)为自治区审计厅厅长;
石东龙为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甘 霖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蒋和生为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厅长。
(三)
任命:
秦斌、韦翼群、何敏、雷永达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覃黎魁、吕玉波、刘志和、兰志才、朱东风、蒋才忠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
免去:
林金文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